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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化工股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1.07 来源: 浏览: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6月3日、6月4日、6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脂肪胺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6月3日、6月4日、6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新化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胡健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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