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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2 股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公

2023.11.07 来源: 浏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天房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3+2年。该债券已于2018年8月2日按期完成债券付息和债券回售资金的划付工作(详见公司2018-076号公告),回售金额为9.97亿元,当前该债券余额仅为313.8万元。

公司于日前收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天津市与保利集团对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共管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19】4号)(以下简称“《鹏元公告》”),现将《鹏元公告》全文公告如下: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或“公司”,股票代码:600322.SH)于2015年8月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天房债”或“本期债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2018年4月对公司及本期债券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发布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与保利集团对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共管的公告》,2018年12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天津市与保利集团对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共管的信息披露函》称,2018年12月25日,天津市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和保利集团将以携手推动天房集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由保利集团派出涵盖管理、财务、工程、运营等领域的专业团队对天房集团实施共管,导入先进体制机制,以管理融合促进提质增效。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该事项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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